2023佛山擬恢復購房入戶征求意見稿通知

佛山市公安局
關于調整部分區域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機構:
為促進各區戶籍人口均衡發展,經研究決定,在繼續實施現有非本市戶籍人員“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政策基礎上對我市部分區域增加“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渠道:在佛山市高明區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區、三水區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區域房屋所在地申請入戶 。依本政策入戶后3年內不能在市內跨區遷移(西岸社區的不能跨社區遷移) 。
上述調整自2023年X月X日起實施 。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徑向市公安局反映 。
附件:業務辦理指引 。
佛山市公安局
2023年X月X日
意見征集入口:http://fsga.foshan.gov.cn/hdjlpt/yjzj/answer/mobile/26668 。
附件:
業務辦理指引
一、辦理條件:
在佛山市高明區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區、三水區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區域房屋所在地申請入戶 。依本政策入戶后3年內不能在市內跨區遷移(西岸社區的不能跨社區遷移) 。
二、需審核材料:
1、按要求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承諾入戶后3年內不在市內跨區遷移(西岸社區的不能跨社區遷移) 。
2、申請人、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16周歲以下的隨遷人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證;屬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記卡 。
3、入戶地址房產證件或購房合同及契稅完稅證明(產權須為本人或配偶 。屬配偶的,同時提結婚證) 。共有產權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請人與政府共有的除外),只允許擁有產權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數的一名產權人及相關親屬入戶 。如超過一人滿足上述條件的,需提供其他滿足條件的共有產權人放棄入戶公證書、律師見證書或現場簽署放棄入戶聲明書 。夫妻共有或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
4、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 。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父母的結婚證,父母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 。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戶口跟隨撫養權屬方(經撫養權屬方同意可跟隨另一方,由撫養權屬方現場簽署同意聲明書或提供公證書、律師見證書)遷移;非婚生育的現場簽署非婚生育說明 。
三、辦理流程:
【2023佛山擬恢復購房入戶征求意見稿通知】按照市外遷入通用審批流程審核審批;承諾審批期限2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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