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啥政策 寶雞市大病醫療保險政策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政策
(1)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凡參加寶雞市城鄉居民醫保的患者,一般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剩余合規費用超過1萬元、6種特殊人群(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特困人員、農村低保對象、民政部門認定的參保城鎮特困人員、城鎮低保對象、城鄉低收入救助對象)剩余合規費用超過5000元者,即可享受大病保險報銷 。
注意事項:參保人員一年內多次住院的,大病保險報銷只負擔一次起伏線,大病保險報銷后剩余部分不再累計計算 。
辦理方式: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符合條件者直接報銷 。
(2)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具體規定:
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剩余合規費用
報銷比例
一般人員
6種特殊人群
一般人員
6種特殊人群
1萬—3萬以下
0.5—3萬以下
60%
65%
3萬—10萬以下
【寶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啥政策 寶雞市大病醫療保險政策】
3萬—10萬以下
70%
75%
10萬以上
10萬以上
75%
80%
注意事項:
①城鄉居民醫保患者,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剩余合規費用按表中所述分段進行報銷;
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年度累計報銷封頂線為30萬元,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不設置年度個人累計報銷封頂線;
③單次住院未達到大病保險報銷標準的,年內2次或多次住院累計自付費用達到大病醫療保險起付線標準的參保居民,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報銷后,實行即時累計結算,分段按比例報銷 。
辦理方式: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符合條件者直接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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