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通報郴州北湖區檢出3例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


11月26日通報郴州北湖區檢出3例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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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通報郴州北湖區檢出3例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11月26日 , 北湖區在外省入郴人員中發現1例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 。
感染者:史某英,女 , 48歲 。11月26日07:32乘坐G1022次列車(5車廂04F座)從廣州返郴 。史某英過韶關站后發現粵康碼顯示核酸初檢陽性 , 08:58抵達郴州西站 , 主動報備,全程閉環轉運至市定點醫院,經市疾控復核確認 。
11月26日 , 北湖區在集中隔離管控人員中檢出2例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 。
感染者1:歐某晨;感染者2:歐某葳均為陽性感染者歐某彩的密切接觸者,11月22日納入隔離管控,26日集中隔離例行核酸檢測中初篩陽性 。經市疾控中心復核確認,目前兩名感染者已閉環轉運至定點醫院 。如與上述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請務必第一時間主動向當地社區(村)或北湖區疾控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735-2222260)報告,配合做好隔離醫學觀察或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工作 。
當前,疫情形勢嚴峻復雜,“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壓力持續增大 。請廣大市民及來(返)郴人員增強防范意識,嚴格落實“健康第一責任人”要求,主動履行防疫義務 。
1.主動報備行程 。從省外或省內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員,須提前48小時通過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報備”小程序或電話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報備 。未提前報備的,須在火車站、汽車站、機場、高速公路咨詢服務點、國省道第一入郴點現場報備 。
2.完成核酸檢測 。從省外或省內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員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郴,抵郴后立即進行一次“落地檢”,前三天每天須完成一次核酸檢測(“三天三檢”),第五天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
3.落實健康管理 。從省外或省內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員抵郴后不滿5天的,嚴禁外出,拒絕探訪 。確需外出的 , 經所在社區批準后,要全程規范佩戴口罩 , 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進入公共場所 , 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 。
4.規范社會活動 。凡進入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密閉空間、室外人群密集場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參加聚集性活動時,以及從事高風險崗位人員在崗期間,要全程規范佩戴口罩,主動掃場所碼,配合體溫檢測,出示行程碼和健康碼,保持1米線社交距離 。機關單位、公共場所、經營主體要安排專人查驗、提醒 。
5.配合流行病學調查 。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學調查的,應主動配合、如實報告,不得拒絕或瞞報、謊報病情、旅居史、接觸史、活動軌跡等涉疫信息 。
對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責任的個人,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傳播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屬于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由紀檢監察機關追究相關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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