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戶口遷入條件 宜昌新生兒入戶辦理條件

辦理條件
政策內生育嬰兒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備以下條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1、出生時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
2、出生時父母是雙軍人,且雙方或一方是本市駐軍部隊現役軍人,可在本市父(母)駐軍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
3、本市、區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棄嬰(童),統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申報出生登記 。
4、符合一孩生育規定 。
【宜昌市戶口遷入條件 宜昌新生兒入戶辦理條件】5、符合二孩生育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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