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居住證簽注流程 居住證辦理簽注手續

辦理流程
1、申報:申辦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審核:公安內部審核;
4、制證:公安內部制證;
5、領取:申辦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
【宜昌市居住證簽注流程 居住證辦理簽注手續】注意:
居住證有效期滿的,持證人須在期滿前三十日至期滿后十五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辦理延期手續 。未按期辦理延期手續的,停止計算連續居住期限 。
居住證遺失、污損的,持證人可以到居住地受理機構辦理補辦和換領手續 。持證人離開武漢市居住的,應到原受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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