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失業補助金發放時間 南陽失業保險金發放時間

失業員工失業保險金一般什么時候發放?
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當月辦理申領手續,失業保險金次月15日前便可發放到位 。
金額標準:每月1520元 。
領取時長: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滿1年領3個月,最長不超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滿1年領2個月,最長不超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滿1年領1個月,最長不超24個月 。
注意:在領取失業金期間不可繳納社保,否則將中止領取 。若已再就業,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失業金,需要新單位上崗合同(勞動合同),且必須先領取一個月失業金之后才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 。

擴展資料
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失業人員如果符合并要求領取失業保險金,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首次申領手續;
2、出示證明材料,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失業登記手續之日起10日內,審查失業人員是否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
【南陽失業補助金發放時間 南陽失業保險金發放時間】4、經審核符合領取條件的,由指定銀行按月發放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領失業人員,于申領次月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失業保險單證到指定的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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