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公證后辦理房產過戶 許昌離婚財產公證怎么辦理

一、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離婚協議公證后辦理房產過戶 許昌離婚財產公證怎么辦理】1、合同;
2、繼承;
3、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4、財產分割;
5、招標投標、拍賣;
6、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8、公司章程;
9、保全證據;
10、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
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
二、離婚財產協議公證材料:
(1)雙方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明;
(2)協議離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加蓋印鑒的《離婚協議書》,訴訟調解離婚的,提供人民法院離婚調解協議書;
(3)財產憑證(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4)離婚財產補充約定協議書;
(5)其他與協議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
(6)公證員綜合既有材料后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
三、辦理流程:申請人備好上述材料即可向許昌公證處申請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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