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經濟開發區關于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的倡議書一覽

關于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的倡議書
一、佩戴安全頭盔 。在駕乘電動車出行時,駕駛人和乘坐人必須按法律規定正確佩戴合格的安全防護頭盔,做好佩戴頭盔的踐行者 。
二、家人主動勸導 。時時勸導提示身邊的親朋好友及駕乘人員,依法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讓安全文明出行伴隨每一個人,做好佩戴頭盔的宣傳者 。
三、黨員干部引領 。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都要以身作則,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 。外賣、快遞、運輸等重點行業要發揮示范作用,強化安全教育管理,懲戒不文明交通行為,確保安全頭盔全覆蓋 。
【邢臺經濟開發區關于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的倡議書一覽】四、督導整改落實 。區文明辦、交管部門將聯合在區屬單位、企業門口不定期進行暗查,并對頭盔配備情況進行全區通報;交管部門對執法過程中發現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進行現場教育并抄告所在單位,屬于違法行為的一律落實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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