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2022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辦法

沛縣教育局文件沛教〔2022〕48號
沛縣2022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辦法
城區初中、小學,一貫制學校、民辦學校:
根據《沛縣2022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沛教[2022]47號)精神,為保證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現制定如下辦法 。
一、招生報名
城區公辦學校一年級計劃招生約7200人,七年級計劃招生約8250人 。
城區民辦學校一年級計劃招生240人、七年級計劃招生1410人 。
沛縣體育中學七年級計劃招生200人 。
(一)報名時間
1第一階段報名 。小學報名:7月1日至3日,年滿6周歲(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到所屬施教區公辦小學或相關民辦學校線上報名并確認 。初中報名:①城區小學應屆畢業生,6月27日至30日由所在小學組織線上報名及確認 。②回城就讀和符合外來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非城區小學應屆畢業生,6月28日至30日到所屬施教區公辦初中或相關民辦學校進行現場報名及確認 。
2.第二階段報名 。中小學7月12日至13日,未被第一階段報名學校錄取的學生,①選擇民辦學校的,到有空余學位的民辦學校現場報名及確認 。②選擇公辦學校的,到所屬施教區公辦學?,F場報名及確認 。
3.民辦學校報名 。第一階段小學7月1日至3日線上報名及確認,初中6月27至30日線上報名及確認;第二階段中小學7月12日至7月13日現場報名及確認(如已完成招生計劃則不再組織第二階段報名) 。
(二)報名材料
1.線上報名所需資料按要求提交上傳 。
2.城區學生現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材料:①家庭戶口
簿(學生的監護人沒有與父母的戶口簿分戶的,還需提供學生
出生證和監護人結婚證 。下同);②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統稱房產證);③經商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報名材料見第4條 。
3.回城就讀小學畢業生現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材料:①家庭戶口簿;②房產證;③小學畢業證 。
4.經商和外來務工人員現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材料:
①居住證、身份證;②家庭戶口簿;③父母在沛縣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且實際經營,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及社保繳費證明);④父母在現居住地不少于半年的居住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和房產證明復印件);⑤小學畢業生還須持小學畢業證書 。涉及到經商務工要求滿半年的證件,時間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
5.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到民辦學?,F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材料:①身份證、家庭戶口簿;②小學畢業生還須持小學畢業證書 。
(三)報名要求
1每位學生在不同階段只能選報1所民辦學?;?所公辦學校,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不能兼報 。所有報名經確認后,不得修改 。
2.學生及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或參加現場材料審核(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因未按要求辦理導致無法入學的,將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各校一年級報名期間,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施教區學校提供有關身體證明材料,并提出延緩入學或休學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報縣教育局備案,相關材料學校留存備查 。
二、招生錄取
(一)第一階段錄取
1公辦學校錄取 。初中7月1日至7月8日,小學7月4日至7月9日,對報名學生進行線上及線下資格審查 。7月10日,中小學公布錄取名單 。
2.民辦學校錄取 。7月10日錄取并公布錄取名單 。①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在7月6日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③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在保證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