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公租房申請條件 廊坊外地人可以申請公租房嗎

2020年廊坊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管理辦法中對廊坊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條件作出規定,滿足以下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可申請公租房:
1、年滿18周歲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持中心城區居住證或者具有中心城區以外鄉鎮戶籍(只限安次區),并在中心城區實際居住
3、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經人社部門備案,由用人單位在市區連續繳納社保1年以上(社保的繳納時限從申請之日起往前計算);
外來務工人員需在中心城區內機關、團體、事業及經工商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等單位工作 。
4、申請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中心城區無自有住房,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
自有住房是指自有產權住房、自建房等住房,有住房但未辦理不動產證的不屬無自有住房 。商業門店、寫字樓等其他房產視同為自有住房 。房產建筑面積按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的面積計算,有多處房產的,房產建筑面積合并計算 。
【廊坊公租房申請條件 廊坊外地人可以申請公租房嗎】5、個人或者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即43912元)以下
外來務工人員可攜帶配偶和未婚子女以家庭申請,但配偶為中心城區城鎮戶籍的需按中心城區城鎮戶籍家庭申請保障;
個人或者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申請人及與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
家庭財產是指申請人及與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房產、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 。
6、用人單位出具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擔保書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1、申請之日前5年內在中心城區有房產轉讓行為的(即2015年12月17日及以后有轉讓行為的);
2、通過購買商品住房取得中心城區城鎮戶籍的;
3、申請人的直系親屬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包括:雙方父母名下在中心城區住房大于各自家庭子女數量的;未列入家庭成員的子女在中心城區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
4、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
5、已享受住房保障且未退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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