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需要哪些資料

就廊坊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市區公租房需提供資料作出以下要求:
1、《廊坊市區外來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居住證(安次區中心城區以外鄉鎮戶籍人員戶口簿);
3、配偶及未婚子女身份證、戶口簿;
4、婚姻證明 。包括:結婚證、喪偶單身承諾書及死亡證明、離婚單身承諾書及離婚手續(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申請人或配偶有多次婚姻記錄的需提交全部離婚手續;
【廊坊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需要哪些資料】5、經人社部門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
6、繳納社保的證明;
7、現居住情況證明(持居住證的無需提供) 。包括:寄住、借住、租住等證明;
8、收入證明;
9、用人單位出具的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擔保書;
10、申請人的配偶及成年子女為中心城區非城鎮戶籍的需提交宅基地、自有住房情況證明;
11、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
注:
外來務工人員由用人單位統一向企業營業執照注冊地(非企業的到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領取申請表并由申請人填寫完整 。
用人單位對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基本情況和提供材料真實性進行擔保 。在擔保書上加蓋公章后,將填寫完整、匯總齊全的申請資料連同電子版報送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進行初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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