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通社保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口徑 南通社保繳費基數2020-2021

申報口徑
(一)用人單位申報人員名單以“網辦大廳”下載的《繳費基數核定表》確定的人員花名冊為準 。
(二)參保單位以職工2022年工資收入為依據申報繳費工資,工資收入在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范圍內的,即為繳費基數 。工資收入高于上限的,以上限為繳費基數,工資收入低于下限的,以下限為繳費基數 。
(三)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并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職工,以傷殘津貼為依據申報繳費工資,基數確定方法同上 。
(四)繳費工資的組成按《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1990〕1 號)和《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 號)、《關于規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蘇社險管〔2007〕9 號)等規定執行 。
(五)參保單位存在超齡人員、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多重勞動關系人員等參加工傷保險的,應按申報口徑第(二)條闡述的繳費工資申報規則完成申報工作 。
注意事項
【2023南通社保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口徑 南通社保繳費基數2020-2021】(一)本次申報的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執行時間為2023年1月至12月 。
(二)用人單位在填寫申報材料時,應如實、準確填寫2022年職工全年工資收入總額 。少報、瞞報、漏報工資收入總額的單位,一經查實,依法依規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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