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達購物標準不給房卡 購物卡金額不對

2月6日,有網友爆料稱參加廣西一旅行團時被強制購物,未達消費標準導游不給房卡,隨后該消息引發廣大網友關注,并沖上社交平臺的熱搜榜單 。據了解,該旅行團團費為398元,大部分游客年齡在70至80歲,報名時工作人員雖然告知大家這是一個購物團,但未提到有最低消費標準 。直到旅途第二天,導游才宣布每人必須消費滿400元,否則不給房卡,因此與團內另一游客發生沖突 。
該團行程表顯示,整個行程共7天6晚,游覽線路包含三座城市,十余個購物點 。據相關視頻顯示,游客陳先生雖然報名前知道這是購物團,但在報名時旅行社并沒有告知要消費多少錢,也從沒提到過最低的消費標準,直到旅行第二天,導游才告知每人必須消費滿400元,否則將不給住宿房卡,因此與團內導游發生沖突 。
此外,該旅行團導游黃女士在視頻中表示,發生沖突的原因是對方僅消費了100元,消費金額過低導致團費不足以承擔在酒店住宿一晚的費用 。黃女士稱,雖然行程表中未明確標明有“最低消費標準”,但游客們應該是“心知肚明的” 。“您交幾十百來塊錢一路吃喝,但凡有正常思維能力的人,都知道要履行購物義務的”,黃女士說 。【不達購物標準不給房卡 購物卡金額不對】
針對此事,2月7日,大眾網·海報新聞采訪人員電話采訪了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工作人員向采訪人員表示,他們已經知曉此事,目前正在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后續處理結果會向社會公布 。(大眾網·海報新聞采訪人員 朱曉沖 黃曉榮 報道)
2月7日,據九派新聞視頻報道,該旅行社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導游素質不好是導游的事情,已經跟領導反映此事,目前涉事導游已被辭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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