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契稅補貼政策 洛寧縣商品房契稅繳納補貼辦法

2023年2月2日更新:
洛寧縣商品房契稅繳納補貼政策延期公告
《洛寧縣商品房契稅繳納補貼政策實施方案》(寧財〔2023〕12號)文件發布以來,社會效應良好 。為切實保障廣大群眾享受到更多補貼政策紅利,經縣政府批準同意,將繳納契稅補貼申領范圍由原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具體延期方案如下:
申領范圍:自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含本日),在洛寧縣購買新建商品房(以購房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不含二手房),在房管部門取得網簽備案合同,但尚未繳納契稅的購房者 。
且在2023年2月1日至3月31日(含本日)期間繳納契稅(具體時間以契稅完稅憑證填發日期為準),可認定為本次符合申領范圍的對象 。
在2023年3月31日以后繳納契稅(具體時間以契稅完稅憑證填發日期為準),不再享受本次補貼政策 。
補貼標準:對符合申領范圍的對象,經審核無誤,按照繳納契稅總額20%的比例給予補貼 。
補貼方式:采取“先征后補”的方式,補貼資金由預算安排支出,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發放至購房者實名認證的銀行賬戶 。【洛陽契稅補貼政策 洛寧縣商品房契稅繳納補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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