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低保審核流程 臺州市低保

審核流程
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 個工作日內,在村(居)民委員會的協助下,組織相關人員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信息核查、民主評議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情況進行調查,提出初審意見,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 7 天 。公示期滿后 3 個工作日內,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初審意見和相關材料報送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 。
二、縣(市、區)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意見和相關材料 5 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批意見 。擬批準給予最低生活保障的,應當同時確定擬保障金額 。不符合條件、不予批準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將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名單、保障金額等信息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辦公場所和申請人所在村(社區)長期公布 。
四、縣(市、區)民政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履行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職責過程中,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以查閱、摘抄、復制與最低生活保障事項有關的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
【臺州低保審核流程 臺州市低保】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時,發現申請人生活困難,已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可以根據臨時救助的有關規定,給予臨時救助,解決其申請期間的基本生活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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