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落戶條件 臺州市有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申請條件

【浙江臺州落戶條件 臺州市有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申請條件】臺州市有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申請條件
在城鎮通過合法途徑獲得房屋所有權或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使用權的人員,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城鎮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
戶改前非農業戶口性質的人員,夫妻雙方(含未成年子女)在城區無法穩定住所,可以到共同居住生活在農村地區的配偶處落戶;本人及配偶在城鎮地區無合法固定住所,實際生活居住在原籍地農村且在農村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到原籍地農村落戶 。
(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公務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公職人員不允許回原籍地農村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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