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2020浙江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范圍及對象

近日,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并報人社部、財政部批準,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按照有關通知要求,溫州泰順縣已經于7月31日將2020年退休人員調整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
一、調整范圍和對象
全省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 。
二、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
2020年調整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
【溫州2020浙江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范圍及對象】(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 。
2、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8%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
(三)適當提高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退休人員再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2019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 。
舉個例子!
王阿姨
企業退休人員,1950年出生,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共35年,2019年12月發放的待遇為3500元,其中:基本養老金3350元,社區綜合補貼150元 。
本次養老金調整額:
1、定額調整:40元;
2、掛鉤調整:15年*1.5元/年+(30-15)年*2.5元/年+(35-30)年*3元/年+3350元*1.8%=135.3元;
3、傾斜調整:30元;
經過計算,王阿姨每月加發的養老金為205.3元(40+135.3+30),見分進元后,實際每月加發額為206元 。
三、有關人員的待遇處理
(一)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基本養老金后,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于當地此次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辦〔2004〕30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
(二)企業退休的勞動模范和省先進生產(工作)者調整基本養老金后,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于當地此次調整后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辦發〔2007〕88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
勞動模范是指獲得省及省以上勞動模范稱號和按規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個人;省先進生產(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獲得省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的個人 。
(三)企業退休的原工商業者(含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調整基本養老金后,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于當地此次調整后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勞社老〔2002〕150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
上述(一)(二)(三)類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當地此次調整后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19年的,按2019年水平確定 。
(四)2019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生產崗位按月享受定期傷殘津貼的企業職工及企業工傷退休人員,按本通知辦法分別增加傷殘津貼和基本養老金 。如增加金額低于當地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額度120%的,補足到該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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