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擴面申請指南 溫州保障性住房申請

溫州市區廉租住房保障擴面申請指南
一、廉租住房貨幣補貼保障標準:
1、保障面積標準:人均15平方米,按戶計算不低于45平方米;
2、貨幣補貼標準:低保家庭為每平方米15元/月,低保邊緣家庭為每平方米12元/月,低保標準2.5倍之內家庭為每平方米10元/月;
二、申請條件:
申請市區廉租住房貨幣補貼保障的家庭,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和家庭成員具有市區(含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城鎮非農業戶口且實際居住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2.5倍之內,即人均每月1310元以內;
(三)家庭現住房人均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積,下同) 。
三、提交資料: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報告;
(二)申請人和家庭成員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以下簡稱“低?!?、《特困職工證》或《殘疾特困證》和《溫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以下簡稱“低保邊緣”)、《申請低收入家庭收入證明單》(以下簡稱“低保2.5倍以內”)之一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家庭住房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私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承租公房需提供公房租賃證(或租賃協議);原住房已經拆遷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租賃的需提供租賃協議;其他形式提供現居住地社區(村委會)證明;
(五)申請人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
四、保障人員及人口核定:
(一)申請家庭應當以所持的“低?!薄ⅰ暗捅_吘墶被颉暗捅?.5倍以內”收入證明上載明的戶主作為申請人 。
(二)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納入保障的人員和人口以申請家庭所持的“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低保2.5倍以內”收入證明上載明的保障人員、保障人數核定 。如若保障人員未注明的,以相關部門核準的保障人員為準 。
五、住房面積核定:
申請家庭的下列房產,納入其住房面積的核定范圍:
(一)私有住房(包括與他人共有產權的住房);
(二)實行產權調換的拆遷待安置房屋;
(三)承租的公有住房(包括承租國家直管公房和單位自管房);【溫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擴面申請指南 溫州保障性住房申請】
(四)到申請之日交易未滿3年的房屋;
(五)到申請之日拆遷實行貨幣安置未滿3年的房產;
(六)其他可以認定的住房面積 。
六、受理時間
即日起常年(工作日)受理 。
七、辦理程序:
(一)申請:
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或社區(村委會)提出申請,填寫《溫州市市區廉租住房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資料 。
(二)受理:
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或社區(村委會)對提供申請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提供的材料;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申請登記并說明理由 。
(三)審核:
1、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或社區(村委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并公布,并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并報送房管部門 。
2、房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書面通知申請人和所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并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
3、對不符合保障條件或材料不齊全的,房管部門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同時將申請材料退回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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