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溫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范圍

溫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報銷
【溫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溫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范圍】門診:在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門診起付標準為100元(已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社區衛生機構不設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上至封頂線1500元合規的部分,按以下比例報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50%,市內其他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報銷比例為35%
住院:在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按醫院等級設立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一級及相應醫療機構為300元,二級及相應醫療機構為400元,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為700元 。累計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下部分由個人自負,超過起付標準至最高限額(20萬元)以下部分,一級醫療機構報銷90%,二級醫療機構報銷80%,三級醫療機構報銷70% 。市外醫療機構報銷50% 。按上述規定報銷后的合規費用(包括購買大病保險特殊藥品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基金支付范圍,2020年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23500元,起付標準以上至起付標準15倍部分報銷60%(以上費用均需符合醫保報銷目錄)

項目要求:醫保報銷,最常規的是住院費用,要求在我們常說的醫保目錄內,才能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我省的醫保目錄有兩個:《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和《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
不同類別藥品:甲類藥可全額納入報銷范圍,之后按規定比例報銷;乙類項目需先個人自理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納入報銷范圍,再按規定比例報銷 。
其他可報銷的情況:除住院以外,普通門診、特殊病種門診、急診留觀、居家護理等也可以報銷 。同樣的,報銷細則和比例,還要看具體規定 。
二、不報銷哪些?
1.除緊急情況外,去內地非定點醫院看病,不報銷;去境外或港澳臺看病產生的醫療費,不報銷 。
2.屬于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負責報銷的醫療費,基本醫療保險不報銷 。
3.第三方責任引起的醫療費,應由第三方承擔,基本醫療保險也不報銷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