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呼和浩特市中考分招 2022呼和浩特中考招生政策及要求

2022呼和浩特中考招生政策及要求
1.按照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進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
2.2022年中考按照統一命題、統一施考、統一網上閱卷、網上填報志愿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實時動態錄取的方式進行 。
3.市教育局按照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的總體要求,依據中考報名人數制定《2022-2023學年度市區中學招生計劃》,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 。
4.2022年中考實行“七科五考+結業考試+體質測試”升學考試制度 。其中,結業考試為初二年級生物、地理綜合考試 。
5.2022年中考體質測試相關事宜另行發文公布 。
6.初中考查科目均由學校組織實施,考查科目成績以等第形式呈現,分為A(合格)、B(不合格) 。全部合格后方可結業,并作為高中錄取準入條件 。
初中考查科目確定為: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即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 。生物實驗操作在初二年級下學期組織考查,其余科目在初三年級下學期組織考查 。
7.考生綜合素質的評價結果要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必要條件,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綜合素質測評結果必須在B級(良好)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綜合素質測評結果必須在C級(合格)以上 。【2020年呼和浩特市中考分招 2022呼和浩特中考招生政策及要求】
8.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學可向市屬五個旗縣招收30名優 秀畢業生,其他市區各公辦、民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錄取在市屬五個旗縣參加統一中考的考生 。市區各公辦、民辦普通高中不得錄取中考成績在市區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考生 。
9.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學開設1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高中實驗班,招收市四區初中階段使用民族語言授課的學生,在高中階段全部科目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選修少數民族語文科目 。
10.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招收民族語言授課班2個,面向市四區招生:同時面向全自治區民族語言授課初中畢業生招收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實驗班學生120人,其中面向呼和浩特市招收10人 。
11.市區農村公辦普通高中如在統一網上實時動態錄取時未完成招生計劃,可在下一錄取批次進行單獨劃線補錄,補錄線不得低于各區教育局審批劃定的農村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 。
12.各旗縣教育局在全市統一安排下,制定本地區高中招生方案,落實旗縣優質高中分招政策,完成2022年本地區高中招生錄取工作 。旗縣各普通高中嚴禁錄取中考成績在當地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考生 。
13.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執行“分招”政策 。2022 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學、第二中學、第六中學、第十四中學、第十八中學、第三十八中學、土默特中學、鐵路第一中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9所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將招生計劃的50%對市區各初中學校實行“分招” 。2019年入學(2022年參加中考)的初中結業生確認“分招”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市四區戶籍或非本市戶籍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非本市戶籍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戶口簿、市四區居住證、市四區務工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經勞動部門認定的勞動合同、靈活就業人員由暫住地居委會出具靈活就業證明、個體戶提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 。
(2)有正式學籍并在同一所學校連續就讀3年的應屆初中結業生,公辦初中學生為按學區對口入學或派位入學,民辦初中學生為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統一錄取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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