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貴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改革

一、貴州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考試類型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包括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也稱等級性考試,以下統稱選擇性考試) 。
【貴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貴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改革】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 。
選擇性考試成績作為考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時的重要依據之一 。
二、高考考試科目
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通用技術、信息技術14門科目 。
同時,物理、化學、生物學、通用技術4門合格性考試另設實驗技能操作測試,實驗技能操作測試成績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
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 。學生根據普通高等學校相關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結合自身興趣特長,在6門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選擇性考試科目 。選擇性考試科目遵循“1+2”原則,在物理和歷史學科中首選1門科目參加考試;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學科中再選2門科目參加考試 。
三、貴州高考改革后,考試內容是哪些?
學業水平考試內容以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中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為依據 。其中,合格性考試科目內容為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選擇性考試科目內容為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
四、貴州高考考試對象
普通高中在校學生應參加合格性考試;已獲得高中階段及以上學校畢業證的考生,不參加合格性考試,其合格性考試成績直接認定為合格 。選擇性考試對象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人員 。
五、貴州省高考考試組織
合格性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10門學科由省統一組織命題、考試、閱卷和劃定合格標準 。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通用技術4門學科及物理、化學、生物學、通用技術學科的實驗技能操作測試由省統一制定標準,各市(州)自行組織實施,成績一并計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
選擇性考試的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學科由省統一命題、考試、閱卷和評定成績 。
六、貴州省高考考試安排
合格性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9門學科實行閉卷筆試,每學年統一組織2次;信息技術學科采用計算機無紙化方式考試,每年組織1次 。
高一年級學生可報考歷史、地理、物理、生物學4個學科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
高二年級學生可報考剩余學科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安排按《貴州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規定執行 。
物理、化學、生物學、通用技術學科的實驗技能操作以及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通用技術的合格性考試時間,由各市(州)根據課程計劃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后進行 。
選擇性考試科目每年組織1次,原則上與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時間有序銜接 。
七、貴州省高考成績呈現
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和“不合格”形式呈現 。
選擇性考試中,首選學科(物理、歷史)成績以卷面原始分呈現;再選學科(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以等級轉換分呈現 。選擇性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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