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洞頭2021年第二批人才住房申請條件

溫州洞頭2021年第二批人才住房申請條件
配售人才住房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且已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全職工作合同 , 已以用人單位的名義依法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或個稅)36個月以上(其中ABCDE類人才由單位提交《關于XX破格申請配售型人才住房的報告》可放寬至1個月) , 本人及配偶在溫州市范圍內無住房且在2019年12月24日之后無住房交易記錄 , 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溫名下住房建筑面積低于60平方米(含) , 均未享受過溫州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

(一)全職在我區用人單位工作且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為溫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ABCDE類人才(詳見附件4);
(二)全職在我區中小學(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工作 ,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 且貢獻積分值達到100分以上;
(三)全職在我區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中介機構工作 ,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溫州市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按《溫州市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第一版)》
一個家庭有多人都符合申購條件的 , 僅限申購一套 。
溫州洞頭區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共1個項目 , 總建筑面積4088.57㎡ , 總套數35套 。申請時間為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20日 。
申請入口:溫州市人才住房綜合信息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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