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陽縣軍人軍屬購房券申領程序+材料

申領程序及材料:
軍人軍屬在初步達成購房意向后(辦理網簽合同備案前),即可填寫《軍人軍屬購房券申領表》,連同房產企業出具的購房意向證明、本人身份證、軍人軍屬優待證、立功受獎證明,報送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網簽備案窗口,經行政審批、征兵、退役軍人、稅務、財政、房管、住建等部門會審后,確定軍人軍屬身份、立功受獎層次及購房券金額,統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發放購房券 。購房券須注明使用人姓名、金額、房源信息、有效期限 。購房券由縣財政局負責監制 。

使用要求:
購房券所標注金額在購買商品住房時,抵現金使用 。對使用軍人軍屬購房券所購商品房,有關銀行按照優先原則提供按揭貸款服務 。
購房券實行實名制管理,僅限本人使用,辦理網簽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時,房屋產權持有人須為軍人軍屬本人或者本人與配偶或父母共同持有 。
購房券自發放之日起,有效期不超過3個月,3個月之內須完成購房、網簽備案及不動產登記,逾期未完成不動產登記的,不予兌付相應金額資金 。
【寧陽縣軍人軍屬購房券申領程序+材料】使用購房券購買的房屋在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上須注明軍人軍屬購房券相關標記,自所購房屋辦理不動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如確需交易的,須將所享受的購房券補貼金額全額返還到縣財政指定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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