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失業金申領泰州市 泰州失業人員特別扶助金申請指南

一、補貼對象及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 , 可以申領特別扶助金:
1.在市區范圍內失業 ,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后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2年 , 無法實現再就業的;
2.女性48周歲至50周歲 , 男性58周歲至60周歲;
3.參加失業保險且繳費滿15年 , 其中在市區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須滿10年 。
二、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費繳費明細單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三、申請流程
失業人員攜帶所需材料到所屬地失業保險機構進行登記 , 經審核通過后辦理相關手續 。
【全國失業金申領泰州市 泰州失業人員特別扶助金申請指南】養老保險補貼及醫療保險補貼采取先繳后補的辦法 , 享受特別扶助人員每半年攜本人身份證及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的票據至所屬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扶助 , 申報時間為每年的1月和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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