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同等學力申碩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通知

關于做好2022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教育廳(教委),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教育部考試中心,有關學位授予單位:
現將2022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同等學力全國統考)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生資格
(一)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者);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2019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位者)、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
(二)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有關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并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
(三)根據《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試行辦法》(學位〔2015〕10號),以同等學力申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資格不受本項第(一)條和第(二)條限制,但須具備以下條件:
1. 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本科畢業生并獲得學士學位;
2. 正在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住院醫師或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臨床醫師;
3. 申請人所申請的專業學位類別及領域應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業相對應 。
二、考試科目
(一)外國語水平考試
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應試語種應與申請學位相應學科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語種相同 。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主要語種為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考試大綱見附件1 。
【2022年同等學力申碩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通知】申請外國語言文學碩士學位的,其外國語水平考試語種須與學位授予單位該學科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第二外國語語種相同,且學位授予單位已開設該課程 。
學位授予單位可根據需要自行組織外國語水平聽力測試 。
(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申請學科在附件2所列學科范圍內的同等學力人員,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學科綜合水平考試,考試科目、所用考試大綱及指南見附件2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碩士學位,可選考哲學或政治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申請教育經濟與管理學科碩士學位,可選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見附件3 。
為進一步突出臨床綜合能力,強化對感染防控、醫學倫理等知識的考察,定于2023年開始將現行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學科綜合水平考試16個科目調整為“臨床醫學綜合”1個科目,考試大綱將于2022年7月在“醫藥學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ww.medgrad.cn)發布 。
(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1〕3號),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繼承人以同等學力申請中醫碩士專業學位,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醫古文水平考試,具體事宜另文通知 。同時,須參加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按本項第(二)條執行,同卷考試 。
三、考試時間
2022年5月22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為外國語和醫古文水平考試時間;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為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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