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人才生活補貼申領條件有哪些 泰州人才生活補貼申領條件有哪些政策

【泰州人才生活補貼申領條件有哪些 泰州人才生活補貼申領條件有哪些政策】泰州人才生活補貼申領條件及要求:
2015年1月1號后來泰創業或全職來泰創新的高層次人才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生活補貼:
2015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已領滿3年的不可繼續申報)
2、本科生生活補貼:
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首次到泰州企業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已領滿3年的不可繼續申報) 。
二、補貼標準:
A類人才:每年5萬元(可申領3年)
B類人才:每年4萬元(可申領3年)
C類人才:每年3萬元(可申領3年)
D類人才:每年2萬元(可申領3年)
E類人才:每年2/1萬元(可申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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