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以工代訓補貼辦法 泰州以工代訓補貼對象

以工代訓補貼對象有哪些?
政策拓寬后,泰州市“以工代訓”政策支持五類企業:
第一類:支持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我市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和城鄉低保對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 。政策實施時間為2019年-2021年 。
【江蘇以工代訓補貼辦法 泰州以工代訓補貼對象】第二類:支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堅持生產并對新入職或轉崗一線職工開展以工代訓 。
第三類:支持中小微企業面向部分新吸納勞動者開展以工代訓 。部分新吸納勞動者是指就業困難人員(含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 。
第四類:支持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開展以工代訓 。在泰州市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級、二級響應措施期間,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連續停工停業(包括全部停工停業和部分停工停業)1個月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在停工停業期間繼續為職工發放工資(或生活費)的,復工后組織待崗職工開展以工代訓,可按照發放工資(或生活費)且繳納社會保險的職工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
第五類: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企業,將(三)、(四)兩類政策適用范圍擴大到中小微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 。
特別說明:
1、享受該政策的新吸納勞動者,是指符合條件的企業在2020年1月1日以后通過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協議和勞務派遣等方式吸納的勞動者;
2、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指2018年6月1日及以后畢業的學生,以畢業證書簽章時間為準 。
3、符合補貼政策之中多項政策條件的同一企業、同一職工只可享受一項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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