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身份證辦理指南 揚州 身份證

揚州身份證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1、揚州市區戶籍人員;
2、年滿十六周歲的本市戶籍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 , 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3、未滿16周歲的本市戶籍公民可自愿申領 , 由監護人攜同申領 。
【揚州身份證辦理指南 揚州 身份證】
辦理材料
1、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2、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辦理流程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 符合法律規定的申、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換領居民身份證申請 , 并提交本人《居民戶口簿》;
2、公安派出所將申請人提交的《居民戶口簿》與常住人口信息系統信息進行核對 , 確認無誤后予以受理;
3、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后 , 向申請人出具《人像采集單》 , 對申、換領居民身份證公民進行人像信息采集;
4、公安派出所在合成二代證人像信息、采集指紋后 , 打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 請辦證當事人核對、簽字 , 并提供《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給當事人;
5、證件制好后 , 通知申請人領證 。
6、換領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領取新證時 , 必須交回原(舊)證 。
辦理地點
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揚州個區縣市的派出所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 換、補領居民身份證每證20元 , 臨時居民身份證每證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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