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離婚預約辦理條件及材料 揚州離婚預約網上預約

一、離婚預約受理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證(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2.戶口簿(集體戶口的,需持常住人口登記表原件或加蓋派出所或人才市場專用章的復印件;現役軍人應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及軍人證件,退伍軍人處于待安置期間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提供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的戶籍證明,安置部門的待安置未分配證明和入伍證明材料等);
3.結婚證(①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②兩本結婚證均遺失的,當事人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③結婚證遺失、無檔可查、戶口簿上有夫妻關系記載的,當事人提供所在單位或者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寫明當事人結婚登記時間、登記機關、雙方婚姻狀況的證明;④結婚證遺失、無檔可查、戶口簿上無夫妻關系記載的,當事人應當提交公證機關出具的夫妻關系公證書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婚姻關系 。結婚證上有關信息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當事人應就結婚證丟失或損毀情況作出書面說明) 。
4.證件照(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同版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揚州離婚預約辦理條件及材料 揚州離婚預約網上預約】5.協議書(A4白紙,一式三份,要素齊全、格式規范 。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簽名須在登記員的監誓下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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