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起算時間是什么

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起算時間是什么?
答:從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滿3周歲的前一個月,納稅人可以享受這項專項附加扣除 。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嬰幼兒,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規定享受此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
【揚州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起算時間是什么】《通知》明確該項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申報當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發工資時補充扣除;平時發工資沒有扣除的,或者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也可以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補充扣除 。例如,納稅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稅人即符合專項附加扣除享受條件 。納稅人4月份將嬰幼兒信息提供給任職受雇單位,單位在發放4月份工資時即可為納稅人申報1至4月份累計4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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