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比例 常州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

事項名稱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轉移)
服務對象
已經辦理社保關系轉出手續并且醫保個人賬戶有余額,由于新參保地單位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無法接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的市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辦理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 。
網上辦事是否開通

辦理方式
■ 窗口辦理 □ 全程網辦 □ 網上申報+現場校核
政策依據
1.《關于印發江蘇省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蘇人社函〔2010〕441號);
2.《關于印發常州市市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2個配套文件的通知》(常政辦發〔2000〕55號) 。
申報材料
1.本人身份證、代辦人身份證;
2.本人江蘇省社會保障卡;
3.本人銀聯借記卡;
4.市本級《參保憑證》;
5.對方社保經辦機構不接收醫保個人賬戶的情況說明 。
辦理流程
1.申辦人攜帶申報材料至窗口辦理;
2.窗口工作人員受理,審核申辦人所提供的材料,若材料齊全即時處理,并告知辦理結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申辦人 。
窗口申辦受理地點
常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錦繡路2號1號樓B區)
窗口申辦受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辦結時限
材料齊全符合條件,即時受理當場辦結;特殊情況適當延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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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申辦表單
《常州市市本級醫保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單》
注意事項
1.市社保經辦機構與新參保地辦理好交接手續后,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匯入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賬戶;
2.由于新參保地單位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無法接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時,新參保地單位出具情況說明,并經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蓋章確認后,申辦人攜該說明及上述申報材料辦理醫保個人賬戶一次性取現;
3.申報資料有需要留存的,本人可留復印件備用 。
咨詢及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0519-12333
常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0519-8661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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