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長期護理保險常見問題解答 常州長期護理保險武進試點

1.什么是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答:長期護理保險(簡稱長護險)是指建立以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為長期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保障的制度 。
2.長期護理保險的籌集標準是什么?
答:長期護理保險籌資水平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基金實際運作情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合理確定 。
2022年度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籌集標準為100元 /人·年 。其中,個人繳費30元 /人·年、政府補助30元 /人·年,醫保基金40元 /人·年 。
3.參加了本市職工醫保,還需要另外辦理長期護理保險的參保登記手續嗎?
答:不需要 。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簡稱職工醫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按規定同步參加長護險 。【常州長期護理保險常見問題解答 常州長期護理保險武進試點】
4.哪些人可以申請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
答:(1)正常參加常州市長期護理保險,且常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狀態正常;
(2)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導致失能,經過6個月以上的治療且病情基本穩定 。
(3)參保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a.未參加我市長護險或處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封鎖期的;
b.已按照工傷保險政策享受生活護理費的;
c.應當由第三人依法承擔護理費用的;
d.距上次評估結論作出之日起不滿6個月的;
e.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
f.其他不符合失能評估受理條件的 。
5.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需要什么條件?
答:參保人員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導致失能,經過6個月以上的治療后病情基本穩定,并經我市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為中度、重度失能的,次月起可按規定享受相應保障待遇 。
6.長期護理保險的服務形式有哪些?
答:根據護理服務形式不同,長期護理保險保障服務分為以下三類:
(1)參保人員居家接受上門護理服務(簡稱居家護理) 。
(2)參保人員在養老服務機構接受護理服務(簡稱養老機構護理) 。
(3)參保人員入住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專護病房接受護理服務(簡稱醫療機構住院護理) 。
7.選擇居家護理形式的生活護理如何計算?
答:居家護理形式的生活護理待遇兼顧專業服務和親情照護需求 。專業服務與親情照護生活護理補助,兩項合并計算 。長期護理保險基金在支付時中度失能人員不超過900元/月,重度失能人員不超過1500元/月 。
8.養老機構護理的支付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答:養老機構護理分生活護理和醫療護理 。
(1)生活護理:中度失能30元/日,重度失能50元/日;
(2)醫療護理:對建立家庭病床的失能人員,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長期護理保險基金在限額內按比例進行補償,限額標準為600元/月,限額內的費用由長期護理保險基金補償75%,個人支付25% 。
9.醫療機構住院護理的支付標準是什么?
答:醫療機構護理分生活護理和醫療護理 。
(1)生活護理:中度失能24元/日、重度失能40元/日;
(2)醫療護理:屬于基本醫療護理服務范圍的費用,長期護理保險基金補償75%,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待遇 。
10.我之前一直在享受民政補貼,現在申請長期護理保險的話,民政補貼還可以繼續享受嗎?
答:長期護理保險待遇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托養補貼、輔助器具購置(租賃)補助等相關政府類補貼不重復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暫不計入殘疾人收入,與殘疾人生活補貼可同時享受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