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婚姻登記市內通辦跨省通辦試點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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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內通辦 。一方或雙方戶籍在常州市的當事人,憑雙方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可在我市6個市(區)婚姻登記機關中的任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業務 。
跨省通辦 。雙方均非本市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
【常州婚姻登記市內通辦跨省通辦試點辦理材料】居住證相關規定及格式參照《江蘇省流動人口居住管理辦法》(蘇政辦發〔2013〕179 號)《流動人口居住證辦理工作規范》(蘇公廳〔2014〕425 號)《江蘇省居住證證件制作管理工作規范》(蘇公廳〔2013〕671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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