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項目招引引薦人獎勵實施細則 常州市招商引資政府獎勵政策( 二 )


2.本細則所指新注冊企業為2021年1月1日后新注冊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創業類人才項目是指2021年1月1日后由市人才辦立項的項目,并在各轄市區和常州經開區人才辦備案確認引薦人 。
3.本細則由市商務局、市人才辦、市發改委、市工信局負責組織實施和解釋 。
聯系方式:市商務局外國投資管理處 85682301
【常州項目招引引薦人獎勵實施細則 常州市招商引資政府獎勵政策】備注:該細則為《關于促進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常政辦發〔2021〕21號)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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