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廣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何計算( 二 )


2.購房人不屬于同一個家庭的,住房套數按購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數多的一方的套數計算 。
廣清互貸額度
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40萬元,夫妻雙方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50萬元 。
房屋買賣合同網簽日期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50萬元,夫妻雙方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60萬元 。
實際可貸額度應按照以下倍數標準計算確定并不得超過最高貸款額度:
(一)購買家庭首套住房:
1.累計繳存時間在24個月(不含)以下的,可貸額度不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倍;
2.累計繳存時間在24個月(含)以上48個月(不含)以下的,可貸額度不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
3.累計繳存時間在48個月(含)以上的,可貸額度不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2倍 。
(二)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
可貸額度不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6倍 。
貼息貸款額度
(一)職工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準:
1.不高于按照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 賬戶余額×8 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2.不高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一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
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個申請人的貸款額度之和,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
3.職工申請貸款時,該筆貸款的月還款額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過50% 。月還款額只計算公積金貸款的月還款 。(收入以繳存基數或我中心歸集系統登記的工資為準,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 。)
4.不高于參照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確定的貸款額度
(1)家庭名下在廣州市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貸款,下同)記錄的,因購買普通商品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繼續執行購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規定,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
(2)家庭名下在廣州市無住房但有已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的,因購買普通商品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
(5)家庭凡購買非普通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廣州市無房且無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的,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 。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貸款 。
(7)繼續暫停發放家庭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積金貼息貸款 。
(二)家庭購房套數認定標準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購房套數實行“認房”又“認貸”的標準 。
“認房”以房管局檔案館查冊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以下簡稱《證明》)為認定標準 。未注銷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鋪、車位)納入家庭已購房套數計算范圍 。
“認貸”以人行征信系統查到的《個人信用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和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記錄為認定標準 。未結清貸款的居住住房納入家庭已購房套數計算范圍 。
2.《報告》上記載未結清貸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資料證明 。如果購房地址與《證明》一致,視為1套計算 。
3.非夫妻關系的購房人家庭已購房套數,以購房人中購房套數最多的作為計算起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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