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落戶廈門需要哪些資料和材料 留學生落戶廈門需要哪些資料

留學生落戶廈門需要哪些資料?
經廈門人社局核準的已落實接收單位 , 戶口尚未注銷的留學人員及其配偶、子女
【留學生落戶廈門需要哪些資料和材料 留學生落戶廈門需要哪些資料】1.《申請入戶登記表》【點擊下載】
2.市人社局留學中心通過網上推送的《落戶人事信息》(窗口民警打印存檔)
3.中國護照
4.本人及其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結婚證》
6.子女出生證明(提交的證明材料為外文的 , 應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者公證機關公證 , 附具有翻譯資質的機構、人員翻譯的中文譯本 , 并加蓋翻譯機構公章、翻譯人員簽名)
7.落戶地為自有住房的 , 應提供《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廈門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查詢結果》原件【】
8.落戶單位集體戶的 , 應提供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 。
經廈門人社局核準的已落實接收單位 , 戶口已注銷的留學人員及其配偶、子女
1.《申請入戶登記表》【點擊下載】
2.市人社局留學中心通過網上推送的《落戶人事信息》(窗口民警打印存檔)
3.原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通過內部核查 , 不要求申請人提交)(戶口已注銷的留學人員及配偶、子女)
4.中國護照
5.《結婚證》
6.子女出生證明(提交的證明材料為外文的 , 應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者公證機關公證 , 附具有翻譯資質的機構、人員翻譯的中文譯本 , 并加蓋翻譯機構公章、翻譯人員簽名)
7.落戶地為自有住房的 , 應提供《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廈門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查詢結果》原件 。
8.落戶單位集體戶的 , 應提供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 。
說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進行核驗 , 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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