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補辦離婚證代辦須知 常州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離婚登記機關受理補辦或者補領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有以下幾方面: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當事人依法登記離婚 , 至今依然是該狀態不變;
3、當事人持有規定的身份證件;
4、原則上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 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
注:以上四點是申請補辦的必要條件
代辦須知
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 , 可以委托他人辦理 。委托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委托書 。
【常州補辦離婚證代辦須知 常州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溫馨提示:委托書中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 。此外 , 受委托人還應當同時提交其本人的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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