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購房可否申領兩次無錫購房補貼?

夫妻共同購房可否申領兩次無錫購房補貼?
購房補貼以單套住房為單位發放 。如有夫妻共同購買且雙方都符合申領條件的情形,只支持其中一人的補貼申請 。申領補貼的住房,自補貼到賬之月月底起三年內不得變更產權所有人,否則須退回補貼資金(此條款同樣適用于在本通知發布之前已領取到購房補貼的) 。
無錫購房補貼申請條件
【夫妻共同購房可否申領兩次無錫購房補貼?】2017年7月1日及以后畢業的大學生或出站的博士后,畢業(出站)在無錫市區工作繳納社保后在市區購買首套住房(以取得對應不動產權證書為準),由所在單位在錫累計繳納社會保險1年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領購房補貼,申領時畢業(出站)不超過五年:

1. 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強或所學學科排名前20強的大學畢業生(不含中外合作辦學),于在錫各類用人主體(不含實施或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的;
2. 其他博士研究生(含國(境)外留學生和臺港澳籍大學畢業生),于在錫科研院所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或于在錫其他各類用人主體工作并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
3. 在本市市區從事博士后研究結項出站后于在錫科研院所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或于在錫其他各類用人主體工作并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 。
注:如有變化,請參考無錫人社局官網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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