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高層次人才薪酬獎勵申報指南 宜興高層次人才薪酬獎勵申報指南公示

高層次人才薪酬獎勵申報條件及補貼標準
【宜興高層次人才薪酬獎勵申報指南 宜興高層次人才薪酬獎勵申報指南公示】一、申報范圍
本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五項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含市屬國有企業,不含房地產企業、金融服務企業以及垂直管理的企業),市確定的重大項目或平臺載體等 。
二、申報對象
第一類:2020年1月1日后本市企業引進的年薪在30萬元(不含稅)以上,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且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在企業從事研發、技術技能等崗位的人才 。
第二類:本市企業引進的非本省戶籍,且持有《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來本市就業創業的海外高端人才 。
上述對象不包含勞務派遣人員 。
三、獎勵標準
經認定的第一類人才,3年內按人才納稅薪酬(不含稅)的20%給予企業獎勵,每人每年不超過20萬元 。
經認定的第二類人才,按人才上年度所繳個人所得稅的40%,給予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
對特殊緊缺的人才,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引進 。
以上二類人才不重復享受支持政策 。
以上補貼連續享受2年 。
四、申報材料(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1、《宜興市高層次人才薪酬獎勵申報表》;
2、申請人身份證、學歷及資歷證明;
3、申請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
4、上年度按月繳納個稅記錄,第一類人才同時需提供銀行流水;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6、上年度用于在本市購買或租賃汽車、自住住房、辦公用房、參加專業領域培訓及興辦企業等購買性支出的發票憑證(僅第二類人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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