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無錫市老舊小區改造新政策 無錫老舊小區改造2020

無錫市老舊小區改造新政策
一、明確改造范圍
1、重點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未納入今后5年規劃征遷改造范圍的老舊小區(含零散單棟住宅樓) 。
2、原先改造項目少,需要單項補短板的老舊小區 。
3、2008年以前建成,基礎設施和功能明顯不足、物業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強烈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安置房小區 。
二、改造政策變化
1、原則上,申報小區需符合《民法典》規定的“雙三分之二”條件,且業主對改造方案(內容)的認可率達三分之二 。
2、拓寬資金渠道 。原則上居民要出資參與本小區改造提升工作,具體通過個人出資或單位捐資、物業維修基金、小區公共收益等渠道落實
3、鼓勵多方參與 。鼓勵國有企業及相關市場主體,對老舊小區改造實施規模化運營 。積極為金融機構對接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創造條件 。
4、對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實施改(擴)建,支持通過置換、轉讓、騰退、收購等多種方式,增加老舊小區配套服務用房 。鼓勵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將老舊小區內或附近的存量房屋,提供給街道、社區用于老舊小區養老托幼、醫療衛生等配套服務 。
三、改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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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目標
1、2021年5月中旬前,制訂全市老舊小區改造標準指南,厘清職責分工、明確建設標準,完成未來三年改造項目清單編制,基本形成老舊小區改造制度框架、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試點項目先行實施 。
2、2021年5月中旬—2023年,全面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
3、2023年,力爭基本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4、“十四五”期末(2025),全面完成本輪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建成一批美麗宜居住區
【2021年無錫市老舊小區改造新政策 無錫老舊小區改造2020】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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