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關于轉發《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關于轉發《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
現將《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醫保辦發〔2021〕4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轉發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
一、認真貫徹落實 。
各地要按照《暫行辦法》和《關于規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期間參保人員有關待遇享受政策的通知》(蘇醫保發〔2021〕62號)文件要求,梳理現有政策,逐條對照,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能力,規范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 。
【江蘇省關于轉發《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二、對《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有關情形的處理 。
1.對《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各統籌地區規定執行,原則上待遇享受等待期由不超過6個月降低為不超過3個月 。
2. 參保人員連續2年(含2年)以上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因就業等個人狀態變化在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間切換參保關系的,且未中斷的,按規定正常享受待遇 。
3. 參保人員因就業等個人狀態變化在職工醫保與居民醫保間切換參保關系的,如參保人不符合連續2年(含2年)以上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情形,按下列原則處理:
(1)由職工醫保切換為居民醫保的,原則上適用《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2款規定;
(2)由居民醫保切換為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保的,可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在待遇享受等待期內,如仍在居民醫保待遇生效期內的,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
三、規范統一經辦流程 。
各地醫保經辦機構應按照《暫行辦法》要求,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工作 。進一步暢通辦理渠道,通過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線上辦理或經辦服務窗口線下辦理,逐步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 。持續提升經辦服務規范,按照《暫行辦法》規定的轉移接續手續辦理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優化信息系統相應功能模塊,調整完善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有條件的地區可在《暫行辦法》規定時限基礎上,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 。
四、做好退役軍人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 。
軍人退出現役后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軍隊后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出具《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憑證》《義務兵退役醫療保險金轉移憑證》及《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等憑證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后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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