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退休手續咋辦 無錫失業人員退休手續怎么辦理

失業人員辦理退休
失業人員辦理退休,不受個人戶籍限制,可以攜帶好材料,前往戶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人社部門辦理 。
一、服務對象
申請辦理退休的失業人員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
2、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均按照規定足額繳費;
【失業人員退休手續咋辦 無錫失業人員退休手續怎么辦理】3、繳費年限15年以上且待遇領取地確認為本市區的 。
二、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一寸照片3張;
4、職工檔案;
5、《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退休(職)待遇申請表》;
6、《無錫市退休人員個人情況登記表》。
三、工作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
2、戶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人社部門受理,審核信息:
a)材料齊全、信息完全的,予以受理,收取材料并在江蘇省人社一體化信息平臺中錄入相關申請信息,打印申請表和個人情況登記表,開具介紹信提取檔案;
b)材料不全的,經辦人員將全部材料退還并對需補充或修改的材料進行一次性告知 。
3、街道(鎮)人社所攜帶材料送市社保中心一窗式辦理窗口辦理退休待遇核定手續 。
4、核發退休證、《無錫市企業參保人退休(職)審批及待遇核定表》 。
注:1、經辦人員在網報系統中需預約預審,信息錄入應齊全,尤其是聯系地址和聯系電話 。
2、職工檔案材料應當齊全,如征地保障安置人員應提供征地保障安置登記表,失業軍轉干部應提供《無錫市軍轉干部提前退休審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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