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蘇州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企業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
一、基本養老金
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 , 其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由以下部分組成:
1.基礎養老金:以本人退休時上年全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計發基數 , 繳費每滿1年(不足1年的繳費月數折算為年)發給1% 。
2.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本人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確定 。計發月數 , 根據本人退休年齡 , 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 如下表所示:

3.過渡性養老金: 1995年底前參加工作人員 , 以及1996年以后有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的部隊服役時間或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人員 , 符合規定可推算基本養老保險儲存額的 , 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 , 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
過渡性養老金按照推算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
二、按月生活費
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 , 其按月領取的生活費參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 。
三、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
符合享受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 , 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 并按照.本人1995年底前的繳費年限 , 每滿1年發給2個月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
此類人員1996年1月1日后仍有有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的部隊服役時間或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 , 其1996年后視同繳費年限與1995年底前的繳費年限合并 , 作為計發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 。
四、有關事項
1.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 , 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按年公布 。從2020年1月1日起 , 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適用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當年計發基數公布前 , 新退休人員暫按上年計發基數預發基本養老金 , 待計發基數公布后再重新計發待遇并補發差額 。
【蘇州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蘇州居民養老保險待遇】2.基本養老金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適時調整 , 具體調整方案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后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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