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終止辦理指南 蘇州養老保險手冊

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終止
一、辦理對象
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在參保繳費期間或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期間有下列情形之--的,應于當月辦理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1.死亡的;
2.參保繳費期間離境定居,并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3.經批準享受其他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 。
其中:亡故人員的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申請手續,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辦理;其余情形,由參保人員本人辦理(以下統稱申請人) 。
二、政策規定
1.2016年1月1日起,參保人員在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期間(含參保后中斷繳費期間)或享受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期間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3900元 ?;攫B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或余額,以及補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或余額中的非政府繳費補貼部分,可以依法繼承 。
2.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離境定居并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或余額,以及補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或余額中的非政府繳費補貼部分,可一次性全額支付給本人 。
3.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因其他原因按規定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補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或余額中非政府繳費補貼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以下材料到參保人員戶籍所在地社區社保工作機構辦理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1)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為離境定居人員的,應提供其護照及戶籍注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
(2)經批準享受其他社會養老保障待遇人員的有關審核材料;
(3)視終止原因,填寫《蘇州市區參保人員死亡后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申報表》、《蘇州市區 參保人員離境定居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申請表》或《蘇州市區參保人員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申請
2.社區社保工作機構初審后,將相關申請材料報送至區社保經辦機構 。
3.區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清算相關參保人員的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算可申領金額;對亡故人員同時核定其喪葬補助金標準;終止相關參保人員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
4.區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申請人確定的支付方式,一 次性支付應支付金額 。其中:選擇“網上支付”方式的,支付金額在5個工作日內支付至申請人填報的銀行卡賬戶 。
四、注意事項
1.對按月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自死亡次月起,或者享受其他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當月起,停止享受居民養老金 。辦理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手續時,參保人員已多領居民養老金的,多領的金額應在支付待遇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由申領人通過現金繳款方式退回 。
2.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同時符合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或失業保險亡故待遇領取條件的,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領取其中的一項 。
3.參保人員死亡或離境定居的,其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終止手續在個人參保關系注銷業務中一并辦理 。辦理后,終止其各項社會保險關系 。
4.參保人員死亡的,申請人在填寫《蘇州市區參保人員死亡后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申報表》時,需簽字承諾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授權同意社保經辦機構通過各種合法渠道查詢有關信息,用于核實承諾內容的有效性 。
【蘇州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終止辦理指南 蘇州養老保險手冊】5.社保待遇網上支付合作銀行包括:江蘇銀行蘇州分行,蘇州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蘇州分行,工商銀行蘇州分行,中國銀行蘇州分行,交通銀行蘇州分行,建設銀行蘇州分行,農業銀行蘇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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