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區人才購房政策 相城區人才樂居政策

人才樂居政策
首次從蘇州大市以外引進且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的上述有關人才 , 享受人才樂居政策 , 在蘇州可享受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待遇 。相城區鼓勵支持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在相城購買首套商品住宅房且自住 。
(一)享受安家補貼
⑴A類人才最高可享受500萬元的安家補貼;
⑵B類人才最高可享受250萬元的安家補貼;
⑶C類第⑴、⑵、⑶類別人才分別最高可享受50萬元、30萬元、30萬元的安家補貼;
⑷D類中各類人才按照2017年出臺的陽澄湖人才計劃的規定享受各類安家補貼 , 最高可享受250萬元安家補貼;
⑸E類第⑴類別人才可享受20-50萬元的安家補貼 。
⑹F類人才根據其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程度 , 給予一定金額的安家補貼 。
在人才購房后 , 按一定年限發放于人才:A類、B類、C類第⑴、⑵類別人才、E類第⑴類別人才和F類人才為3年等額發放 , C類第⑶類別人才和D類人才按照陽澄湖人才計劃及其配套政策措施中有關發放安家補貼的規定執行 。安家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才實際購房金額 。
(二)享受租房補貼
人才在未購房前 , 可享受租房補貼 , 具體標準如下:
⑴A類、B類、C類、D類人才分別給予不低于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租房補貼;
⑵E類第⑴類別人才 , 按博士1200元/月、碩士800元/月給予租房補貼;E類第⑵類別人才 , 按博士不低于1200元/月、碩士不低于800元/月給予租房補貼;
⑶F類人才根據其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程度 , 給予一定金額的租房補貼 。
租房補貼累計不超過3年 。補貼標準上浮最高不超過最低補貼額的30% , 具體租房補貼金額由區有關職能部門結合實際確定 。實際租房金額高于補貼標準的 , 按租房補貼標準享受;實際租房金額低于補貼標準的 , 按實際租房金額享受 。補貼期間按規定享受安家補貼的 , 將從安家補貼中相應扣除 。
租房補貼按照發放標準原則上于每年年底根據人才在區實際工作和生活時間予以確認 , 并于次年一次性發放 。
(三)其他有關說明
人才購房時 , 除享受上述政策外 , 還可根據蘇州市的有關人才樂居政策精神 , 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優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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