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以工代訓補貼辦法 2020蘇州以工代訓補貼政策

【以工代訓補貼】
1.政策簡覽
3.實施主體
經市、區培訓管理部]認定的符合條件的企業 。
4.申報條件
【江蘇以工代訓補貼辦法 2020蘇州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對經市、區培訓管理部門]認定的符合條件的企業當年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我省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和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勞動力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 。
5.聯系方式
從江蘇省人民政府網站了解到,為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中的穩就業工作,江蘇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加大穩崗支持力度,拓寬以工代訓范圍 。
該計劃將在保證失業保險待遇發放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失業保險基金和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大力實施穩崗返還、以工代訓,支持企業穩定崗位,鼓勵企業吸納就業,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保障全省就業形勢總體平穩 。支持中小微企業面向部分新吸納勞動者開展以工代訓 。
支持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開展以工代訓 。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連續停工停業一個月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在停工停業期間組織待崗職工開展以工代訓,并繼續為職工發放工資(或生活費)的,可按照參加以工代訓的待崗職工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以工代訓時間一個月以上不足一個月部分,按照實際天數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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