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蘇州園區人才優購房 2020蘇州園區人才優購房申請對象

申請對象
1、在園區就業、創業并連續繳納社?;騻€稅 12 個月及以上,且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高層次緊缺人才 。
(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高層次緊缺人才主要指在滿足其他條件的基礎上,對園區自主申報入選的各級領軍人才不做社?;騻€稅繳納時間要求)
2、申請人在本辦法施行后,將家庭擁有的住房轉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無自有住房的,自該住房不動產轉移登記滿兩年后方可申請優購房資格 。
補充說明:
①如果你具有博士學歷(學位):
放寬社?;騻€稅繳納時間至3個月及以上 。
②如果你是非本市戶籍人才:
申請購買園區人才優購房的居民家庭應當首先滿足蘇州市房地產調控政策,具備購房資格,即非本市戶籍的居民,需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蘇州大市范圍內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其中最近連續12個月應在園區繳納 。
注意:一個申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只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 。
資格核實
1、開發企業及銷售人員在“蘇州工業園區住房保障和人才優購房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進行實名注冊 。
注冊后,銷售人員將申請人家庭信息錄入管理平臺 。
2、核實內容
(1)住房核實
管理平臺核實申請人家庭在蘇州大市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和已網簽尚未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信息 。
如申請人家庭有已網簽房產信息,須在 3 日內提供該房產已登記且已轉讓的證明材料 。
限期內未提供的,申請流程自動終止 。
(2)社?;騻€稅核實
管理平臺核實申請人社?;騻€稅信息 。
申請人連續繳納社保 12 個月及以上(不含補繳),或連續繳納個稅 12 個月及以上(不含補繳),均符合申請條件 。
但申請人社保繳交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一致,且實際工作單位為非園區企事業單位的,不符合申請條件 。
(3)學歷核實
銷售人員登錄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根據申請人的姓名、畢業證書編號或國外學歷認證書編號等信息查詢學歷,并將符合條件的學歷截圖保存 。
(4)銷售人員將申請人的《蘇州工業園區人才優購房申請表》、學歷截圖和其他證明材料上傳至管理平臺 。
復核公示
1、園區人才辦對已上傳的申請人學歷證明材料進行復核 。
2、園區規建委將通過復核的申請人名單,在園區規建委網站和開發企業銷售現場進行公示,公示期 3 天 。
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認定申請人具備優購房購房資格 。
【2020年蘇州園區人才優購房 2020蘇州園區人才優購房申請對象】特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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