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生育津貼什么時候開始申請 武漢生育津貼什么時候開始申請的

【提問】
武漢生育津貼應該什么時候開始申請報銷?
【回答】
根據《關于生育保險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武人社發〔2013〕43號)第六條“關于生育津貼、護理假津貼申報時間”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職工產假、護理假結束后三個月內憑相關證明材料到轄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津貼申領手續” 。按照上述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職工產假結束后三個月內到轄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津貼申領手續 。
注:生育津貼待遇由生育分娩時所在參保單位申領 。
申請材料:
1、《武漢市醫療生育保險報銷申報表》;
2、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復印件(門診流產的提供門診病歷復印件);
【武漢生育津貼什么時候開始申請 武漢生育津貼什么時候開始申請的】3、前期未辦理生育就醫登記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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