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區人才引進政策 相城區人才引進政策2020

關于落實蘇州市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操作細則(2020年5月1日起執行)
根據(以下簡稱《通知》),為規范我市人才落戶申請、受理、審核等行為,特制訂本操作細則 。
一、服務范圍和對象
(一)符合《通知》第一條規定、有意愿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落戶的個人(以下簡稱“個人”);
(二)為符合《通知》第二、三條規定的本單位在崗職工辦理落戶申請的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 。
【相城區人才引進政策 相城區人才引進政策2020】二、申請落戶基本條件
(一)關于申請落戶的個人
1.符合《通知》第一條規定;
2.依法取得各類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
3.未依法辦理退休手續 。
(二)關于申請落戶的單位
1.本市范圍內依法成立,并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2.規范建立勞動用工制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3.擬落戶職工符合《通知》第二、三條規定;
4.擬落戶職工依法取得各類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 。
以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申請落戶的用人單位,其擬落戶職工所持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所載明的職業(工種)應當與我市公開發布,并在執行期內的“蘇州市高技能人才緊缺職業(工種)目錄”所列項目一致 。
三、申請流程
根據《通知》要求,辦理落戶流程按預審、公示、材料提交、申請受理、審核、戶籍遷移6個步驟實施 。
(一)預審預審工作原則上實行網絡申請 。
由申請落戶的個人或單位,登錄擬落戶地或單位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的網上業務信息平臺,根據平臺提示和要求逐項填報預申請信息、提交預申請材料 。
相關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原則上自收到預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反饋預審結果 。
對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調檔函,并告知履行公示程序 。對不符合要求的說明理由或要求補正材料 。
對涉嫌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可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全市各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和職業技能鑒定部門負責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材料預審工作 。
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收到相關材料后轉遞至當地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或職業技能鑒定部門預審 。
(二)公示落戶申請實行公示制度 。
公示形式包括社會公示和單位內部公示 。
1.社會公示 。
經預審,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通過人社部門網站等途徑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
2.單位內部公示 。
單位自收到公示告知之日起,在單位公示欄或內部信息系統進行公示 。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并向受理機構如實反饋公示結果 。公示無異議的,在材料齊全后,由單位或個人正式提交申請 。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舉報人可在公示期內通過信函、受理機構公布的電子郵箱等進行舉報 。受理機構應當自接到舉報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調查核實 。
(三)材料提交根據《通知》要求,申請個人和單位分別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關于個人申請落戶的材料
(1)《蘇州市人才落戶申請表》;
(2)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材料;
(3)人事檔案;
(4)戶籍及婚姻狀況材料;
(5)誠信承諾材料 。
2.關于單位申請落戶的材料
(1)《蘇州市人才落戶申請表》;
(2)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材料;
(3)人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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