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留學生回國政策 佛山留學人員回國就業入戶申請指引

【佛山留學生回國政策 佛山留學人員回國就業入戶申請指引】一、辦理對象:
出國(境)留學已注銷戶口人員 。
二、辦理條件:
出國(境)前已注銷常住戶口,且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回國后需在我市就業地落戶的留學人員,可申請入戶 。
三、辦理材料:
(一)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 。
2、經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進行居留證明認定后出具的《辦理戶口通知》 。
3、最后一次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 。
4、留學人員戶口注銷證明 。原戶口在省外的,由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載明戶口注銷前戶口登記和詳細內容的戶口注銷證明 。
5、人社部門出具的留學人員在廣東省工作證明 。
6、入戶地址房產證件 。
屬配偶或父母、子女房產的,同時提供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及與申請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屬單位房產的,同時提供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戶的證明;
屬個人租賃住宅房屋的,同時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門出具的出租屋租賃登記證明,并由產權人持身份證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產權人同意入戶公證書 。
共有產權住宅房屋(夫妻共有或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共有的除外),只允許擁有產權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數的一名產權人及相關親屬入戶 。如超過一人滿足上述條件的,需提供其他滿足條件的共有產權人放棄入戶公證書、律師見證書或現場簽署放棄入戶聲明書 。夫妻共有或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
7、遷入政府產權租賃房屋(保障房、經適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使用證明 。
8、入集體戶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市內無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房地產登記信息查詢憑據 。
入工作單位集體戶的,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地址頁;
入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集體戶的,還需提供《佛山市人才引進入戶核準表》;
入政府公共集體戶的,還需提供工作單位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由工作單位確認與原件無異,并加具公章后,視為已查驗原件使用) 。
9、入親友家庭戶的,提供入戶地址房產證件,居民戶口簿;戶主和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申請人與戶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未提供的,與戶主關系登記為非親屬 。) 。戶主和產權人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同意入戶公證書 。每一家庭戶只允許非直系親屬掛靠搭戶一次 。
(二)注釋:
以上需審核證明材料(其中1-5為必選項,6-9選其一),證明收原件,證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身份證由受理單位復印,其它復印件由申請人提交) 。
四、辦理流程:
(一)窗口辦理流程:
個別窗口由于業務量過大,采取“全預約”(即須先預約才能辦理)的方式辦理業務 。
1、申請遷入 。到遷入地公安機關戶政窗口申請 。
2、審核審批 。遷入地公安機關在審核、審批后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作出批準決定的,通知申請人前往辦理入戶手續;不批準的,同時通知申請人 。
3、辦理入戶 。申請人持入戶地址戶口簿(立戶除外)到申請入戶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辦理入戶手續 。
(二)網上辦理流程:
通過“粵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廣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 。
1、申請人網上填寫表單申請 。
2、上傳所需審核的資料 。
3、戶政部門網上初步審核 。須補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補充 。材料齊全的,完成預受理,短信或電話通知申請人 。
4、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請入戶地戶政窗口辦理 。

相關經驗推薦